盛婉:[不用了,我老公刚好就在附近办事,我已经打电话让他过来接我了。你也快回去吧,今天辛苦了,早点休息。]
庄晓回了个OK的手势。秉着虽然是免费的但也不能浪费的原则,她将剩下的半杯卡布奇诺一口气喝完,刚起身,一个峻峭的身影就遮挡住了灯光,让她置身于一方阴影中。
她慌了几秒,下意识地往后退,小腿抵在了座椅上,膝盖一弯,又重新坐了下去。
仰起头,透过那双似幽潭般的眼眸,庄晓看清了自己慌乱无措的模样。
旁边的窗户正开着,三月微凉的晚风卷了进来,吹乱了她额前的碎发,也吹乱了她的心。
林仲七将脱下的外套搭在臂弯处,身上只穿着一件单薄的白衬衫,神色是纵情声色犬马后的慵懒。明明是从庸俗世故之地出来,却像是济慈笔下的夜莺,未受俗气半点沾染。
他还是变了,那身顽劣已经荡然无存了。
“什么时候学会喝咖啡的?”林仲七瞥见了桌上的卡布奇诺,杯沿上还沾着泡沫。
还记得高中时,他们在星巴克,林仲七说那种冲泡的咖啡都算不上真正的咖啡,他让庄晓尝了一口美式。庄晓立刻吐了出来,摇着头说这比她奶奶的中药还苦,外国人怎么都那么奇怪,既喜欢吃齁甜的又喜欢喝苦的。
回过神,庄晓双手撑着座椅站起来,与他拉开一段距离,很拘谨地回答:“工作需要,就学会喝了。”
“还是少喝吧。”
他在关心自己吗?
“你都当上经理了,也用不着喝咖啡,又不用你加班。”
语气有些戏谑,完全不是关心的意思。
庄晓勾唇假笑,为那一瞬的自作多情蒙羞一秒,微眯着眼睛,一脸你是老总你说啥都对的表情。
“林仲七,你怎么不等我,就先出来了。”
绵软的女声从后方传来,带着一点撒娇的韵味,比她念台词的声音还好听。
庄晓清楚,是柯眠来了。
她识趣地先行一步,遇见柯眠时,面带微笑礼貌地向她点头问好。擦肩一过,她的嘴角就立马耷拉了下来,鬼使神差地想要回头看看。
看什么?有什么好看的?有点骨气可以吗?
她还是没骨气,在进旋转门的前一秒,回望了休息区的两人。
灯光昏暗,为他们般配的背影蒙上了一层暧昧的阴影。
庄晓不自觉地苦笑了一下,将复杂的情绪揉碎后深深压在心底,双手插兜,一副谁都不爱的模样,径直出了大门。
她去停车场开车。车是去年买的。她买的公寓在四环,公司在二环,每天通勤的时间都赶得上从她老家的镇上到宜城城区的时间了。
之前本来每天是挤地铁上班的,结果有一次在地铁上遇见个喝豆汁的大妈,她好心提醒了一句,就被骂坐个地铁还真把自己当大小姐了,有本事开车啊,没本事就只能受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