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已经和俊哥领证了,”
“只能说你我夫妻缘分已尽,你来得太迟了......”说完还挤出来几滴,鳄鱼的眼泪。
在场剩下的宾客,也觉得,这是一场,旧爱来迟的戏码。
“林轩,既然我们不是夫妻了,我还是希望得到你的祝福的。”
“留下来喝一杯喜酒吧,我也会劝说凯哥你们两个,化干戈为玉帛的。”
苏小莹才不想放林轩离开酒店,她要知道,林轩是怎么死里逃生的。
毕竟自己抽干了他的骨髓和血,能活着?肯定是有人给他输血呀!
自己和林轩都是世界罕见的熊猫血,别说海城,就找到他一个和自己一样熊猫血。
就是放眼世界,和他们两个一个血型的,也没有几个人的。
他们这种血型吗,要是想配型成功,那时比登天还难呀。想到这里,苏小莹更是
觉得不能放林轩离开。
“想和我再续前缘?我就知道你舍不得我......”林轩脸上的表情,让人摸不透,
别人想通过表情,洞察他的心思,也是无从下手。
毕竟林轩在山上和师傅学了很久,表情管理,喜怒无常都不能,让旁人觉察出来。
毕竟要做大事的人,怎么可能把心里想的,都表露在脸上呢。
“你胡说八道什么呢?谁要和你再续前缘。”苏小莹没好气地说道。
“窝囊废,就凭你?还口不择言地说出,再续前缘的话?”
“你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的样子,我和小莹才是门当户对,互相匹配的。”
沈俊凯骄傲地说道,心想,要不是你当年捐骨髓,就凭你,能娶到苏小莹?
其实沈俊凯一直介意,苏小莹是二婚,毕竟自己没结过婚,他非常害怕,
外人议论自己是个接盘侠。奈何苏小莹实在是太美了,而且苏小莹对自己,
再三强调过,没有和林轩上过床,而且父亲,也一直催促自己联姻。
心想,都是联姻,莫不如娶个最美的,至少海城的男人们,是羡慕死自己了。
要不是多方面考虑,他堂堂京城沈公子,能要个二婚的?
可是好好的婚礼,先是被个瘸子一顿搅和,然后又是前夫出现。
这真的是如同咽了口苍蝇,恶心到家了。
“你既然想当我的连襟......你就做好了。”
“反正我玩剩下的,你着急要,我是不介意的。”
连襟,正常是形容姐姐妹妹嫁人之后,两个男方的关系,现在林轩这么说,
摆明了就是让沈俊凯在众人面前丢脸,难堪。
果不其然,沈俊凯的脸,黑得就跟锅底灰一样,就差当场吐血而亡了。
玩剩下的......玩剩下的......
这句话就像紧箍咒一样,在沈俊凯脑海里,一直回荡。
试问,孤男寡女,共处一室,相处了快一年,能没有事?
鬼才信,什么男人能见到苏小莹还把持住自己?如果能把持得住……